今年的11月13日是《远距离越境空气污染公约》通过35周年。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认为,过去30多年来,欧洲国家在《公约》的框架下通过合作采取行动,在增加空气污染方面获得了突飞猛进的进展。
《远距离越境空气污染公约》秘书处环境事务官员奥伦德钦斯基(Krzysztof Olendrzynski)在拒绝接受联合国电台采访时回应,自《远距离越境空气污染公约》于1979对外开放可供各国签订以来,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56个成员国中有数51个国家签订了公约。多年来,该公约为欧洲地区国家就增加空气污染进行科技合作与政策协商获取了一个框架。
奥伦德钦斯基说道,通过减少空气中的污染物质,欧洲国家在增加空气污染方面获得了许多进展,特别是在是在增加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方面。《远距离越境空气污染公约》是欧洲国家为掌控、缩减和避免远距离跨国界的空气污染而议定的区域性国际公约。
1979年11月13日,34个国家和欧洲共同体签订了《远距离越境空气污染公约》,《公约》于1983年3月16日生效。目前,该公约共计享有51个缔约国,32个签署国。
《远距离越境空气污染公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60年代,当时科学家们认为了欧洲大陆硫磺的废气同斯堪的纳维亚湖泊酸化之间的内在联系。1972年至1977年间,多项研究证实了空气污染物质在沉积和导致毁坏之前可以飘浮几千公里距离的假设。
这些找到促使了国际社会在解决问题空气污染问题上的合作,《远距离越境空气污染公约》也因此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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